短短38字报道,竟出现3处事实错误!这么多媒体都报错了!

2024-03-04 10:15 来源:传媒茶话会

  导读:短短38个字的报道,竟出现了3处事实错误。


  今天,不少媒体发布了关于酒驾新规的报道,标题鲜明突出酒驾新标准字样,如《酒驾新标准,31日实施!》《最新酒驾标准都有哪些变化?》《酒驾最新检验标准实施!这些新规,明天起将影响你我生活》等,引起受众广泛关注。

  这些报道中具体有哪些错误?

  错误一 所谓新规不涉及酒醉驾判定

  点开这些酒驾新规的相关报道,可以发现,这些报道中所谓的新规是指《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该规定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386日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2431日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128日,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就专门发布文章解读:这一标准不涉及酒醉驾判定。


  根据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解读发现,该标准将为《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GB19522)实施提供更有利的技术支撑。


  但是,部分媒体仍错误地将该标准与酒驾、酒驾阈值联系到一起,这可能会误导公众。

  错误二 新国标将饮酒驾驶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20mg/100ml”,表述有误

  媒体在相关报道中还对酒醉驾阈值做出说明,表述如:酒驾最新检测标准31日起实施,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20mg/100mL


  目前,对于酒醉驾判定执行的是2011年起实施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GB19522—2010),该标准中明确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GB19522-2010)

  也就是说,关于酒驾阈值的判定,根本不存在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20mg/100mL”的说法。

  错误三 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并非新规

  实际上,在现行酒驾阈值判定标准之前,执行的是2004版《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当时对酒后驾车阈值规定也是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因此,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并非新国标”“新标准。(作者: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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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