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期,以色列与伊朗的冲突升级,主流媒体及时跟进,从多角度进行了相关报道。
在该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有媒体简称为“伊以冲突”,也有媒体简称为“以伊冲突”,还有媒体称该事件为“互袭”。
以上报道用语规范吗?
“以伊冲突”还是“伊以冲突”?
6月13日至今,以色列与伊朗双方的冲突持续升级,是国内外备受关注的议题。直播连线、专家解读、记者手记,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都在不断跟进实时报道。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该事件的简称,媒体的报道表述存在一定差异。
一种情况是,媒体将其简称为“伊以冲突”,比如:
另一种情况是,媒体将其简称为“以伊冲突”,比如:
这两种说法哪一种才是规范的表述?
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记者、国际周刊编辑室编辑李潇认为,到底是简称“以伊冲突”还是“伊以冲突”,一方面,首先遵循的原则是以外交部的口径为准。
查询外交部官网及官微,外交部的表述用语均为“以伊冲突”:
另一方面,如果相关部门没有统一的表述,按照惯例,通常哪一方率先发起的袭击,就将其放在前面。此次,以色列与伊朗爆发的新一轮冲突,以色列行动在前,建议使用“以伊冲突”。
某央媒资深媒体人也同意李潇的看法,他认为“表述国际冲突时,通常按行动方(主动发起方)在前、受动方在后的顺序排列。”例如,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双方冲突,俄罗斯为主动发起方,所以简称为“俄乌冲突”。
因此,他建议,“在这一轮袭击中,以色列打击在先,建议媒体统一表述为‘以伊冲突’。”
“互袭”“冲突”媒体报道该用哪个?
对于该事件的报道,还有媒体在报道时表述为“互袭”:
李潇认为,“互袭”通常低烈度、持续时间短,而且发起主体也不一定是国家正规军队,也可以是武装分子。而“冲突”通常是局部、有一定规模的对抗,但烈度又低于战争。因此,建议使用以伊“冲突”。此外,事件动态进展变化、国际法的界定与应用、历史沿革约定俗成等因素,在相应场景下,也会对事件表述或定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某资深媒体人也建议,“战争”含有复杂的政治观点,在无法预知冲突的规模和结果的情况下,建议暂不用。
同时,外交部以及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在进行相关动态信息报道时,使用的表述是以伊“冲突”。
所以,建议媒体使用“冲突”。
还有这些问题媒体报道时要注意!
媒体报道国际争端事件时如何做到真实、客观?又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此前,传媒茶话会在《报道俄乌冲突,这10个问题须谨慎》文章里,就已详细探讨过相关问题,大家如有需要,可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