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两个《指导意见》: 一脉相承与创新发展

2020-09-04 09:28 来源:“中国报业”微信公众号
  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继2014818日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又一个关于我国媒体融合发展极其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在媒体融合发展处在攻坚冲刺和催化质变的关键时刻所作的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第一个《指导意见》开启了“中国媒体融合元年”,新的《指导意见》必将开创我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

  基础和背景的变化决定了目标和要求的递进与更新   

  “媒体融合发展”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不只是表述的递进、更新,更是目标和要求的突破与刷新。 

  两个《指导意见》出台的时机和背景不同,内容也有所分别和侧重。前一个《指导意见》是在我国媒体融合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布的,重在“融”起来;后一个《指导意见》基于我国媒体融合发展“成效很大”但“整体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的当下特点,重在“深”下去。新的《指导意见》是对前一个《指导意见》的深化和发展,目标和要求更高、更新。 

  前一个《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是通过媒体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新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催化融合质变,放大一体效能,尽快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始终用主流价值引领网上舆论,严格内容管理和导向要求,完善坚持正确导向、协同高效、务实管用、标本兼治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 

  两个《指导意见》都强调要建设和打造新型主流媒体。这是因为媒体是舆论的发射器和放大器,是肩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和使命的主要载体,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依托,是传播党的主张和动员引领群众的强大力量。从这个角度,建设新型主流媒体,任何时候都是媒体融合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两个《指导意见》对此反复强调,既彰显了重点,又体现了连贯性。 

  新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的目标是对最初提出的“现代传播体系”的深化和具体化。媒体融合发展,究竟要构建什么样的传播格局和舆论生态,如何建设健康良序、科学合理的媒体传播秩序,前一个《指导意见》提的是“现代传播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219日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去年和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主持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中都强调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相比“现代”和“新”的界定,“全媒体传播体系”更为明确、具体。习近平总书记科学诠释了全媒体概念的内涵,即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强调要“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的挑战和机遇”。可以说,前一个《指导意见》“现代传播体系”的具体指向就是新《指导意见》所要求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相应地,关于现代传播体系“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界定,也进一步深化、具体化,演进为“要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共同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新的《指导意见》才强调“深度融合”。前一个《指导意见》的表述也是“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只是融合发展初期,“深融”的程度不尽如人意,时有只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简单嫁接,‘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7]的情形发生。新的《指导意见》是在我国媒体融合发展已经有了充分的量的积累和实现局部性、阶段性质变的背景下出台的,其目标和要求是要从整体上催化和实现媒体融合发展的全面质变。这应当是“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本质意涵所在。  

  突出“移动优先”与坚持 

  “一体发展”形成相得益彰、 

  并行不悖的辩证统一关系

  新的《指导意见》更加突出“顺应移动化趋势,实施移动优先策略”。这是互联网信息革命最新态势和当前媒体发展最新走向的必然要求。 

  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发展,移动媒体已经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把互联网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要求“把主力军放在主战场”。其一,以互联网思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优化整合、深度融合,把更多优质内容、先进技术、专业人才、项目资金向互联网主阵地汇集、向移动端倾斜,让分散在网下的力量尽快进军网上、深入网上。其二,做大做强网络平台。打造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建设好自己的移动传播平台,将生存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时管好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其三,占领新兴传播阵地。密切关注不断涌现的网络新应用新业态,加快谋划布局,抢占发展先机,推动主流舆论和正面声音占领移动传播新阵地,让主流媒体借助移动传播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是取代关系,而是迭代关系;不是谁主谁次,而是此长彼长;不是谁强谁弱,而是优势互补。所以,两个《指导意见》一以贯之地强调必须始终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管理手段共融互通,充分发挥媒体融合整体优势。另一方面,我国网民规模已达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人均每周上网30.8小时,手机上网比例达99.3%。这表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越来越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渠道。这又决定了占据网络舆论制高点和移动优先是媒体融合发展最紧要、最关键的。新的《指导意见》强调“切实保障更多人财物投向互联网”,这不仅重要,也是迫切需要,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的科学原则。 

  “一体发展”和“移动优先”相得益彰,并行不悖,很好地坚持和贯彻了唯物辩证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把创新管理和深化体制机制 

  改革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在前一个《指导意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基础上,新的《指导意见》增加了“创新管理为保障”。这三者并列,共同构成媒体融合发展的前置性、基础性要求。 

  经过融合发展,很多媒体在内容建设和技术创新方面卓有建树。相比之下,管理创新则往往滞后。一方面,相对于生产力的活跃和革命性,新闻生产关系具有一定的惰性和相对稳定性。新闻生产力大踏步前进,新技术不断应用,而新型新闻生产关系的构建却未能同步跟进,有的甚至还在原地打转。另一方面,尽管前一个《指导意见》也十分强调体制机制创新,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在媒体融合发展“上半场”人们拼技术、拼硬件、拼投入,反而一定程度忽略了无形的管理创新和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这成为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需要加强的弱项、补齐的短板。所以,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特别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这就是说,对照全媒体时代新闻生产和传播规律,不断创新管理,着力破除束缚新闻生产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适应全媒体传播格局和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一体化、常态化的新型新闻生产关系,最大限度激发媒体生机与活力,是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催化和实现融合质变所要突破的关键瓶颈。

  两个《指导意见》是一脉相承和创新发展的统一

  两个《指导意见》的核心理念和指导思想一以贯之,都很好体现和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都深刻揭示了媒体融合的本质和规律,阐明了中国媒体融合发展的原则、理念、方法、手段、路径,坚持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融传承和创新于一体,是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高度统一。两个《指导意见》都坚持了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的总方向,都体现了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的总原则,都把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和全媒体人才培养放在突出地位。 

  与此同时,新的《指导意见》又很好地贯彻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许多新论述、新思想,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了党的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与时俱进地丰富、完善和发展了前一个《指导意见》,提出了许多创新要求和举措。例如,明确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强调把优化资源配置与淘汰落后产能结合起来;又针对技术引领和技术创新,提出要建好用好媒体融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共享;还在创新管理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创造性提出许多具有破冰和探索意义的新措施、新政策,如支持主流媒体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参与特殊管理股份制度试点,搭建内容审核与安全管理平台向社会提供第三方服务,参与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信息化项目建设。 

  短短几年,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和主任的中央深改组、深改委先后两次审议通过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说明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闻舆论工作和媒体融合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新的《指导意见》吹响了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号角,必将指引和推动我国媒体融合发展开创新局面,催化、促成和实现整体质变。 

  (作者:管洪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报集团分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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