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夫:超越所有制又何妨

2022-06-24 08:09 来源:“民商传媒”微信公众号

  我们正在走向共同富裕的大道上,为了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早日实现中国梦,我们为什么不彻底打破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所有制桎梏,超越一下所有制又何妨? 

  长期以来,生产资料所有制一直是人们十分纠结的一个话题。纠结的主因是如何看待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及其关系问题。 

  在传统观念看来,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字眼。过去那个年代,人们谈私色变。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成了口头禅。在经济领域,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78年底,各种形式的私营经济几乎绝迹。 

  与所有权不同,所有制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术语,通常指国家政治经济的体制。而所有权则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所有人对财产享有的控制、支配权。 

  与西方国家不同,所有制概念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较为深刻。1982年前的宪法,所涉及的所有制其实只是公有制。其中1954年的宪法,虽然提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但由于1956年后已经不存在私有制经济,中国宪法自然也不承认私有制。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中,只保留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直到1982年的宪法,才有了个体经济的概念,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私营经济的范畴。这两个宪法文本中,与公有制相对应的不是私有制,而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回避了带有私有字眼的所有制概念。  

  (一)超越所有制,从非公有制到民营经济 

  199176日颁发的,中共中央[1991]15号文件,首次提出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文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和发展。我党通过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进行工作,逐步培养起一支新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以带动他们的同行为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四化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工商联绝非一代而亡,而是重任在肩。这项工作的成功,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重要贡献。 

  1993年的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有23名私营企业主首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而之前的此类国家级政治荣誉只属于老一代工商业者。这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被当时的经济日报称之为(在国家政治舞台上)登堂入室2002823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联九大,选举产生了黄孟复为主席、包括11位民营企业家副主席在内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圆满完成了新世纪全国工商联领导集体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成为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重要任务。 

  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使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上升到宪法的层面,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提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中非公有制的提法,同样巧妙地回避了私有这一称谓。 

  实际上,在早期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或许为了方便获取资源、规避风险、减少麻烦,或许说出来有些面子,人们已经对于私人投资的具有经营自主性的企业给予了一个约定俗成的称谓——民营企业,对于私人投资的具有经营自主性的经济称之为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并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它的提出,无非是为了规避按所有制来划分经济成分。如果从所有制角度看,民营经济有一个中国特色的概括,那就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经济,是完全的非国有、非国营经济,是公有与私有混合的经济。民营经济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名词、新概念,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和覆盖性,它包括除国有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类别,如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及其他混合经济等等(参见黄文夫《走向21世纪的中国民营经济》,《管理世界》1999年第6期)。 

  关于民营经济的说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被官方认可。官方的正式文件中,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国家统计局每年的年度统计数据发布,均没有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这一项。 

  1995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指出,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一支有生力量,要继续鼓励和引导其健康发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正式文件中出现较早的民营概念。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在讲话中开始使用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这样的表述,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直接使用了民营的概念。 

  2020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有利于不断增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力,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这份《意见》极为重要,其意义在于进一步把民营经济的表述具体化了。《意见》把原来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延伸到整个民营经济领域,党的统战工作范围扩大了,这将更加有利于凝聚更多的力量,投身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  

  (二)与时俱进,民营经济就是人民经济 

  在改革开放、万众创业的大潮中,民营经济一直被称为老百姓经济,突出了以民为本的含义。胡德平在《与时俱进的民营经济》(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国家行政管理出版社202112月版)一书中,提出了人民经济的概念。在他看来,民营经济就是人民经济。1988年,第一次接触温州民营企业时,他的一个突出感觉:温州民营企业是逼出来、冒出来、干出来的。中国的奇迹在于改革开放把经济搞活了,允许全民经商、办企业。老百姓不再吃大锅饭,可以自己创业,但发展必须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 

  作为中共中央[1991]15号文件的主要起草者,胡德平对所有制的及其关系问题的认识,同样经历了从非公有制到民营经济即人民经济的转变。 

  在为其自选集《改革放言录》一书所作的前言中,胡德平说:1991年,党中央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思想和代表人士安排的工作交给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党中央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不要把改革开放事业中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看作是过去的民族工商业者,并表示绝不会再搞第二次公私合营形式的单一国有化。在向中央陈述我部意见,涉及到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究竟能够存在多久的问题时,我说了我的意见:可否预期,它的存在起码不会少于民族工商业者发展的历史。我国的民族工商业起步于1870年代,其存在不足百年。当时的思想,非公经济能存在百年左右就很不错了,所以,许多放言文章还非常保守,思想仍被层层绳索捆绑束缚。 

  后来他在重温 [1991]15号文件时进而谈到,15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主要就是三句话。第一句话就是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类比和等同。第二句话是更不要像上世纪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第三句是工商联绝非一代而亡,而是重任在肩这项工作的成功,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重大贡献。 

  中央15号文件的印发至2018年已经27年,它有不适应改革进度的地方,当然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而进,但上面说的三点内容仍未过时。当时起草文件的背景,还是全国大反和平演变,资产阶级自由化,要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年代,距邓小平同志南方视察还需等下一个来年。中央还同意了文件这一提法:我国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并在党的十五届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更为规范的表述。 

  胡德平提出,要警惕打着共享的旗号搞新的公私合营。改革之初,党和政府并没有发展私营经济的设想,以后承认并鼓励非公经济的发展,也绝未想到发展到如此规模。党和政府的政策开始只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发展,但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企业了怎么办?能不允许个体户发展?还有一大部分是从乡镇企业、城市集体企业脱胎改制出来的,改制以后,生产率提高了,交税多了,产权明晰了,难道再退回去?以后一些机关干部、科研人员、复员军人不吃国家大锅饭,不端铁饭碗,独立创业办了企业,典型例子是华为,是鼓励还是打击歧视呢?长远看,私有企业如果健康成为股份制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那么它的私有性质也就处于不断被扬弃的过程。 

  在胡德平看来,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是人民战争,共产党领导的经济也应是人民经济。这是毛泽东概括的经典名言。延安时期的大生产运动,毛主席号召每个农户都要有自己的家庭计划,党政军机关也要有自己的生产定额,号召群众应做边区的好公民,不管是公营工厂还是私营作坊都搞得红红火火。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不是别的,而是囊括了产权、分配和生产者三者之间关系的人民经济。我们的经济就应该是人民经济,而民营经济正是人民经济的一部分。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是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一直在社会生产、服务的第一线,我们党应该如何对待这个群体,如何听取他们的声音和意见,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课题。 

  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民营经济即人民经济已成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对国家的贡献可以用56789来概括,这就是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截至2021年底,我国民营企业已经达到4457.5万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整体规模和质量也都有了明显提高。当下,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否认发展民营经济完全符合我国生产力的要求,社会主义繁荣发展没有民营经济是不可想象的。 

  (三)共同富裕,民营企业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共同富裕与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关联度极高。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在实现共同富裕中扮演着异常重要、又极为特殊的角色。首先,我国民众中的先富人群,多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和高管人员之中;中等收入人群大约一半分布在民营企业就业人员之中。其次,除农村外,低入人群的80%以上集中在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个体户)企业就业人群之中。从发展趋势看,民营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中作用巨大,责任更大,是当然的主力军。一是国家经济总量翻一番离不开民企。 

  二是城镇劳动力就业不能没有民企。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更没有共同富裕。三是农村亿万劳动力进城就业,更少不了民企。减少以至消灭城乡差别,是共同富裕的一项基本内容。四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重心在民企。五是低收入群体要提高收入,民企是绝对主力(参见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走向共同富裕——民营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4月版)。可以说,没有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胡德平在评价光彩事业时认为,民营企业到老少边穷地区投资,开发资源,兴办实业,培养人才,从而达到和当地居民共谋利益、共创利润、共求发展、共享文明安乐的美好境界。自己富裕了,自己的企业发展了,又回报社会,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优秀民营企业家的远见卓识。经济活动当然要讲利润,要讲资本增值。在人和钱的关系上,人驾于驭物,这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物统治人,则是新的宗教迷信。民营企业家应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确立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做到爱国、敬业、守法;公私分明,公不掩私,私不害公;珍惜社会财富,不断扩大再生产;不断上规模,上管理,上水平;依法不断调整个人利益和民族、国家、社会利益的关系;抱定共同富裕、世界大同的宗旨(参见胡德平主编《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概论》,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58月版)。这段论述较早的从一个特别的视角,诠释了民营企业和共同富裕关系。 

  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的相关课题研究,通过对民营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变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民营企业与共同富裕的另一个视角。研究报告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出现了四个大的变化。一是企业家财富大积累,二是企业家财富观念大转变,三是企业家财富大安排,四是企业家慈善大行动。一些企业家常说,当你只有几十万、几百万财产时,挣钱主要是为了自己;当你拥有几千万、几亿财产时,挣钱与积累财富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为了社会;当你拥有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财产时,挣钱与积累财富较少为自己,更多地是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甚至是为世界,以实现个人与家族的最大价值。 

  受其影响,部分大型民营企业的内在性质与基本特征,正在由私人家族性质的企业逐步向社会化性质的企业转变。主要表现是:在企业股权方面,由个人(家族)独占或一股独大,逐步转变为股权公众化、社会化,个人(家族)控股持股低于 50%,甚至只有百分之几。在企业管理方面,由个人(家族)直接管理为主,逐步转变为在市场上广泛公开招聘社会各方面专业人才,以职业经理人团队和经济技术专家团队管理为主。在企业经营目标方面,由单纯追求企业与股东利润最大化,逐步转变为把追求企业利润和股东利益,与追求企业员工利益、社区发展利益、行业发展利益与国家发展利益充分结合起来。在企业利润归属方面,随着企业股权的社会化,企业利润归属也社会化,归于企业各类股东。并且,大量的企业家个人(家族)还将其公司利润分红的相当一部分,用于支持和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课题组据此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是从企业的公众性、社会性与企业的公有性在相当大程度上具有一致性的意义上讲,变化中的这些企业实际上是一种准公有企业,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企业 

  尽管这种变化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结论也需要进一步推敲,但在今后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还会继续坚持宪法规定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们正在走向共同富裕的大道上,何不摒弃所有制领域,有关公有还是私有这类问题无休止、无谓的争议,超越一下所有制又何妨?为了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为了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为什么不彻底打破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所有制桎梏,跨越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公姓私 的羁绊,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早日实现中国梦?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