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新闻战线,作者刘晓程 李凯昂
导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时代发展大势,系统部署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当前,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已上升为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的一项战略支点。新闻作品是主流媒体生产传播工作的重要成果,新闻作品评价是主流媒体评价体系的应有组成部分。
本文以中国新闻奖作品评价为研究对象,从现实背景及需求出发,探讨其示范引领功能及评价体系的改革趋势,切入主流媒体评价机制优化逻辑,进而提出优化作品评价体系的改革路径,以期为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提供思路。
评价体系的形成与示范引领功能
1990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记协”)在逐步积累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新闻界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了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方案,并明确其作为全国综合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项。1991年6月30日,中国记协正式发布《关于开展1990年度“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标志着首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正式启动。经过30多年的评选实践,中国新闻奖已形成一套与自身定位相一致、政治导向与业务导向相统一的系统完整的评选标准。
中国新闻奖的评选目的在于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塑造荣誉制度激励,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好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从制度功能上看,新闻作品评价体系在主流媒体运行中具有提纲挈领的功能。通过明确评价准则和价值导向,塑造主流媒体的内容取向和运行结构。作为全国新闻作品最高奖项,中国新闻奖的评审过程既是新闻专业标准的集中体现,也是推动舆论引导、价值导向和传播创新的制度性实践,使新闻作品评价起到促进新闻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评价体系的持续完善与优化
近年来,中国新闻奖持续完善优化新闻作品评价体系,不断更新《中国新闻奖评选细则》,总体上体现出4个特色鲜明的评价导向:
适配现实需要,推出“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舆论生态和传播格局的深刻变化对新闻作品评价体系不断提出新的适配性挑战。中国新闻奖积极回应现实需求,通过优化奖项设置、提升作品权重等举措,持续增强对新闻实践的引导力与示范力。一方面,在内容方向上,中国新闻奖显著加大对舆论监督与时事评论类作品的激励力度,鼓励参评单位报送聚焦社会关切、富有建设性、能推动现实改进的舆论监督与时事评论作品。另一方面,中国新闻奖提高了新媒体作品比例,将各单位报送的互联网、移动端原创作品的占比由35%提高至50%;将副刊作品的参评范围由“刊载于报纸副刊”调整为“刊载于报纸副刊及其主办的新媒体”,并明确提出“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第35届中国新闻奖优先推荐由中宣部组织评选的“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将“三好作品”作为申报作品的重要来源和评选的参考依据,足见其对适应新技术新应用、弘扬主旋律正能量作品的推崇需要与重点激励。
端正技术观念,稳固“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基石。在人工智能大语言与多模态模型等新兴技术快速融入新闻传播全过程的背景下,媒体行业在提升生产效率、优化传播路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也有部分媒体将主要创新方向与成果评价标准简单地理解为追求最前沿的技术。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新闻生产中的介入,可能带来“伪真实”的风险,但一些地方推荐报送的作品中就不乏素材混搭、以假乱真等问题。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明确将“内容真实”作为评选原则之一,存在事实性错误的作品不得获奖,说明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等新闻价值基石在新闻作品评价体系中不可动摇。从这一角度看,中国新闻奖的评审机制在吸纳新技术的同时,仍保有对新闻本体价值底线的坚守;评审机制中所体现出的技术谨慎,为主流媒体处理好技术浪潮中的创新与规范关系提供了实践参照。
弱化流量依赖,平衡“正能量、大流量、高质量”标准。在数字新闻生态中,流量数据日益成为新闻作品评价体系的重要参考维度。“端、微、抖”的上稿量、浏览量、点赞量和转发量的数量值成为融媒考核体系的主要指标和依据,然而以流量高低论内容优劣的评判方法也有导致“唯流量论”的风险。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中将“传播效果好的新媒体作品”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考虑条件之一,与“短、实、新”等多个维度并列提出,形成复合型评价体系,要求申报作品报送具体阅读量、转载量、互动量等数据,也主要服务于评估作品的综合传播影响力,而非作为新闻作品评价的唯一依据。可见科学理解传播效果的多维内涵,并在评审过程中合理引导政治导向与流量指标、新闻专业性、社会价值实现之间的关系,是构建更加平衡、精准、系统的评价体系的应有之义。
完善机制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优化评选机制设计是提升中国新闻奖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基础保障。中国新闻奖在参评范围上提升基层媒体参与度,增加中国地市报研究会、中国县市报研究会成员单位,尤其是市、县融媒体作品的推荐名额不断增加,逐年提升县级媒体在奖项体系中的能见度与获得率,不仅有助于发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意”的一线优秀作品,也体现出对基层媒体实践创新的鼓励。第35届中国新闻奖评选首次采用公众评委线上打分沟通的社会评价机制,公众分值权重占比20%,形成专业评审与社会监督互补的评议结构。同时,评委结构进一步优化,注重多元代表性与向基层倾斜。定评评委涵盖主管部门、主流新闻单位、高校与科研机构等代表主体,引入动态轮换机制,增强评选代表性和灵活性。
评价体系助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
中国新闻奖作品评价体系正逐步回应全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逻辑、传播生态与社会认知的深刻演变,进而为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突出作品评价体系的“指挥棒”作用。评价体系作为驱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的核心引擎,其地位正从结果性的成果确认机制转变为过程性的结构重塑机制。作为目前我国新闻行业最具权威性和制度规范性的新闻作品评价体系之一,中国新闻奖在“指挥棒”功能方面的外溢效应日益显现,其导向所涵盖的价值标准、内容逻辑、传播权重、创新维度等,往往成为媒体内部新闻生产机制设计与传播策略调整的重要参照。具体而言,作品评价体系作为新闻产品在行业端、市场端、用户端等的集大成反馈,又在生产端、传播端成为主流媒体新一轮的改革风向标。评价体系既是一根“指挥棒”,同时也是一根撬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的“杠杆”。从改革实践来看,评价体系能否真正发挥“杠杆”作用,关键在于其所设定的评价体系是否能够与媒体融合发展的实际需求形成高度同构。只有当作品评价的导向性与全媒体传播体系构建目标保持同频共振,才能真正促成内容资源、人员能力、技术平台、编辑流程等要素之间的系统耦合,使主流媒体产生由“局部变”转向“整体变”的内生转型动力。
构建“先定性、后定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进入纵深推进的当下,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正成为驱动行业生态演进的关键变量。针对前述“一切看流量”的单一导向弊端,应建立多维度、复合型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议采取“先定性分析、再定量计分”的分阶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评价流程上,首先进行定性评审,由专业评委围绕选题价值、社会意义、新闻原创性等指标进行主观研判;其次再辅以定量评分,结合作品的阅读数据、传播路径、互动热度等指标完成综合打分。这样的评价机制与流程设计不仅体现了对新闻价值的坚持,也在技术层面确保了传播效果不会因过量数据干扰而绑架评价结论。这种定性定量互为支撑的评价体系,也为媒体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改革提供了可参考模板。
强化“脉冲式、持续性”长线评价效果思维。作品评价的制度转化价值在于将结果性、阶段性的荣誉激励转变为脉冲式、持续性的机制创新,内嵌到主流媒体的常态化运行逻辑与评价结构中。当前媒体管理实践中,作品奖项荣誉仍然在多数情况下被视为阶段性的激励,尚未形成持续性的反馈闭环。当评价机制不仅以“最终上榜”为目标,而是以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可转化的内容激励体系为导向,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就有了更深层的制度驱动力。中国新闻奖多年探索积累的评价标准和导向经验,完全可以成为主流媒体内部进行作品评价的蓝本,其所强调的政治方向、社会责任和专业水准,可内化为媒体内容生产流程和一线采编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优质内容带来荣誉激励,激励反哺生产流程,机制保障再造优质内容,进而不断巩固主流媒体的传播优势与价值主导力。
融入“纵向+横向”内外联动评价机制。为充分放大评价体系的指导功能,还可以在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上嵌入整个媒体生态的战略调度与结构优化机制。在纵向机制层面,主流媒体应建立自我动态评议机制,通过持续更新的评价不断反哺内容流程优化,可强化评价体系对业务生产的过程干预,使内容创作与组织绩效、人员激励实现贯通式耦合,从而建立起符合传播规律的组织逻辑。在横向机制层面,可引入学界业界力量构建同行评价机制。此外,主管部门可以参考评价体系结果分配政策资源,激励媒体深入推进全媒体改革。目前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已开始对“两微一端”等平台数据进行传播效果排名,以督促融合实践落地,并加强数据监测防范造假,使评价结果真正客观公正。
以中国新闻奖为代表的新闻作品评价体系在导向把握、技术融合、传播评价、机制程序等方面的持续探索,展现出对新闻价值本体、全媒体传播规律与公共舆论责任的动态回应。未来应持续完善主流媒体的新闻作品评价体系,持续推动评价体系从“一次认定”向“深层驱动”转变,从“单一奖项”向“系统机制”延展,使其成为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涉出“深水区”的重要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