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国明等:智媒时代媒介的重新定义

2019-10-21 11:08 来源:《青年记者》杂志

目前的“媒介”作为一种社会化场域重构了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关系与地位,而作为主流传播形态的网络传播以一种个人控制取向的复合连接模式构建着网络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与社会权利格局。 

“媒介”研究的视点转变 

文化研究学派的奠基人之一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Henry Williams)认为communication一词可用来指涉单向过程和双向过程,分别对应着“操纵式传播”(manipulative communication)与“分享式传播”(participatory communication)。其中,“操纵式传播”认为媒介是以“代理人”的角色为了说服人们以某种“公式”去思考、认知和行动,强调单向传送(one-way sending)信息。

20世纪40到50年代,美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带来外来移民、政治选举等一系列问题,这构成了实证主义传播学研究在美国社会兴起的现实需求。此时的传播研究主要聚焦于政治传播领域,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在《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一文中认为,大众媒介宣传有强大的效果,传播即是对心理符号的操纵。

汉诺·哈特采纳了功能主义视角,他认为社会在组织并控制利益群体的工作中,传播被赋予重要的角色。媒介扮演着整合社会和工具的角色,大众传播作为社会整体存在的子系统,其存在服务于社会上层维护现行社会秩序的基本目的。国家和社会对个体的控制之所以需要借助大众媒介的力量,是由于大众媒介可以通过向独立的个人传递相同的信息,让人们与作为“调解者”的各种组织切断联结而成为原子化的存在。正如美国心理学学者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在《心理学原理》中所指出的,自我的构成——主我(Ⅰ)与客我(Me)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强调个人的自我是一个统一的实体,强调“我”与“非我”的概念。詹姆斯以“彻底经验主义”批判了传统经验主义以心灵与外部世界的二分法为根基对自我的人为割裂。在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框架下,“媒介”(大众传播媒体)的意义在于将我想告知受众的信息准确地发送到个人的头脑之中,打破“我”与“非我”的界限从而去引导公共舆论和控制社会的价值取向。20世纪40到50年代,传播的意义被理解为大众媒介传递信息产生的可验证的客观效果,以默顿(R.K.Robert King Merton)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媒介研究的重心完全落在了工具性层面,人类对于传播意义的主观阐释被排除,强调经验研究的真实性,即所谓的“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而经验的事实上”。

20世纪30到40年代兴起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大众媒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存在,对大众媒介传播内容的控制性进行指控,因而学界普遍认为法兰克福学派站在实证主义传播学的对立面。但在对于“媒介”的界定和理解上,法兰克福学派未必就比实证主义的传播学研究有更大推进。该学派依然是在大众传播媒介的视域下进行批判,“媒介”的性质依然是社会与国家对个体的控制。法兰克福学派认为,社会中“以资产阶级国家制度及其意识形态为主导的一方、以个体成员为被支配的一方”,组成了一种持续的运作关系。前者基于工具性控制、制衡后者,而后者基于合理性认同、依附于前者,从而形成一种结构性的认同关系。“媒介”作为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者的“传声筒”,将“过滤”后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按时按量地塞给每个公民,在权利阶级与公民之间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屏障,巩固权利阶级的合法性。这实际上是对实证主义传播学中媒介具有“工具性”的理解的一种延续,而法兰克福学派对于国家利用大众传播单向传播的特点,通过传递有利于自身的消息,意图控制民众的思想给予了十足的批判。

无论是实证主义的传播学,还是法兰克福学派,传播研究始终围绕国家和社会如何通过信息的传播实现对个体的思想进行统治和控制,因而“媒介”的定义始终落在大众传播的范畴之内,成为对受众进行意识形态控制的“工具”。而库利和米德对传播和“媒介”的研究视角开始转移到受众个体自我意识形成的层面,他们的研究把注意力集中在人际互动上。米德在研究中指出,人的互动是以使用符号、通过理解或确定彼此行动的意义来作为媒介的,从而使传播变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与人对话,也即雷蒙德·威廉斯所谓“分享式的传播”。库利认为,人们彼此都是一面镜子互相映照着对方,个人通过他人对自身行为的反应和评价形成自我认知,因而与他人的交往是形成“自我观念”的必要手段。米德在他的符号互动论中指出,人们并不是直接对符号本身作出反应,而是在个体对符号意义有共同理解的基础上作出的反应,并在互动中形成自我意识,而这种社会互动不仅体现在人际传播上,也作用于人内传播。人际传播和人内传播相互影响,在它们的双重作用下主体的自我及自我意识最终得以妥善完成。

在库利的“镜中我”理论和米德的符号互动论中,互动与对话进入讨论的范畴,传播不再是大众媒体单向传递信息和控制受众意识形态的工具,而是互动中对符号意义的彼此解释,因而“媒介”的研究范围延伸至听觉、视觉、触觉等社会互动的方方面面,人们通过“媒介”进行的符号互动行为不再受权利阶级的支配。用马克·波斯特(MarkPoster)的话来讲,将人类的传播互动的讨论从行动向符号的转换能防止“人们生活的适应性行动本身变成非适应性的、倒退的,或者说支配性的形式”。

库利、米德对“媒介”的理解将传递意识形态的“工具”变为使人们在互动中形成自我认知的“中介”,而麦克卢汉将“媒介”理解为“人的延伸”,所有媒介都是人的某种身体和精神的延伸。媒介改变了人的存在方式,重建了人的感觉方式和对待世界的态度。任何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会使人的感官平衡状态发生变动,对人们产生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影响。同时,与实证主义传播学和法兰克福学派将“媒介”看作传递信息的“工具”不同,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塑造和控制着人类交往和行为的尺度与形式,社会的形成在更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相互交流所使用的传播媒介的性质而非传播内容。

“媒介”定义的演变 

“媒介”一词在中文的语境中已经有相对明确的定义,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写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其被定义为:“使双方(人或事物)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对应的英文是“intermediary,medium,vehicle”。在英文语境中,Medium一词源于拉丁文medius,其含义为:中心或者中间。因此在综合中文与英文对于“媒介”一词的定义之后,现代意义上的“媒介”可作为一种“中介体(intermediate agency)”或者一种“传播渠道”(channel of communication)而存在,是让人、物、技术之间建立联系的中介存在,建立的联系可以是作用力也可以是信息。

(一)技术性的媒介。从20世纪开始,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媒介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之下,众多学者开始从技术的角度出发,对媒介的定义与内涵开展了丰富的研究,以此形成了关于媒介研究的“媒介技术学派”。

哈罗德·伊尼斯(Harold Innis)、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等传播学者的研究将媒介定义为技术性的存在。在这个定义中,媒介被用来指传播方式,但更常用于指涉使这些方式成为现实的技术形式,如报纸、收音机、电视、书籍、照片等。约书亚·梅罗维茨(Joshua Meyrowitz)对“媒介”定义则更偏重于一种工具性的思考:“媒介指除了直接的面对面传播模式外,还指信息传播的所有渠道和手段。”这种定义之下媒介需要被具象为一种工具性的实物,比如书信、电报和电话等,语言与非语言行为则不是媒介。

阿瑟·伯格则将媒介定义为传递信息的方式和通道:“媒介可以被定义为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如大众媒介)等方式,传递信息、资讯、文本等的通道。大多数媒介都在传递文本,例如,言语是谈话的媒介,是一种人际媒介。”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和通道,本质上还是将媒介作为一种技术进行研究。

(二)社会性的媒介。另外一种视角则将媒介放在人与社会的大背景下,探讨媒介与人的关系,将媒介从一种物化的技术工具中跳脱出来,从人的使用角度出发,研究媒介的外延功能与本质特征。

麦克卢汉便以“媒介是人的延伸”来进一步泛媒介化。他认为任何媒介都不外乎是人的感觉和感官的拓展或者延伸,如印刷媒介以及摄影机是人体的视觉延伸;交通工具是人体肢体功能的延伸;电视则是全身感官及触觉的延伸。他集中说明了传播媒介对人类感觉中枢的深刻影响。从各个不同的人类发展时代来看,只依靠语言进行传播的史前时代中,人的听觉文化在感觉上具有统合性。人的感觉能力有耳朵来把握,大体上处于一种平衡状态。而文字和印刷媒介催生的视觉文化中,人类的感觉集中于分化的、单一的局部,感觉领域的分割造成了感觉分离,推动着人们对于抽象事物和深层信息的理解。而现代的电子媒介则用一种整体的现场感重新将人类的感觉整合起来,重新回到一种感觉平衡的状态。

(三)时代性的媒介。第三种媒介视角来自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他以媒介时代来定义不同类型的媒介。他认为传统的报纸、广播和电视代表的是第一媒介时代,传播模式为信息制作者极少而信息消费者众多的单向性播放型模式。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代表的是第二媒介时代,集媒介的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为一体的双向型、去中心化的交流模式。以往的科学研究中,普遍以影响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技术发展来区分人类历史发展时代,随着媒介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以媒介来区分人类历史发展时代的观点日益得到众多学者的采纳。

作为社会化场域的媒介产生依据 

(一)社会化媒介。所谓社会化媒介是随着Web2.0技术发展而来的概念,目前来看主要包括:微博、微信、社交网站、论坛、贴吧等媒介形式。“社会化媒介”的概念最初由安东尼·梅菲德(Antony Mayfield)于《什么是社会化媒体中》一书中提出,指的是一系列具有参与、对话、公开、社区化、连通性等特点,给予用户极大创造性、能动性的媒体总称。在社会化媒介中,参与个体拥有很强的社会互动性权利,并且用这种互动权利形成新的人际关系网络结构。社会化媒介集中强调在社交属性上媒介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与传统媒介的单向传播模式不同,社会化媒介中的传播者与受众均为个体,由于社会化媒介为用户提供了生产内容与传播的权利,这种“受众赋权”打破了传统以社会精英为媒介生产者的模式,用户在社会化媒介中扮演着信息的传播者和生产者的角色,由被动地接受变为了主动地传播。

(二)作为新范式的场域理论。“场”(field)的概念最先由库尔特·卢因引入传播学。卢因认为“场即生活空间”,包括个人的主观因素、客观环境及被主观化了的客观环境,是整个不可分割的系统。

在对于哲学的研究中,拉图尔(Bruno Latour)主张摈弃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它们都不纯是本体与客体,而是彼此互动的结果,两者相互缠绕,彼此交织。在此基础上,布尔迪厄并提出了场域理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由此看来,场域是由客观存在的各种关系构成的独立空间系统,在不同的空间系统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每个场域有着不同的逻辑和规则。而场域中还理所应当包含着参与主体的权利关系和利益斗争,出于对场域空间的争夺与占有,不同的个体在同一个场域中作为独立的客观力量,彼此之间充满了冲突和斗争。这种权利关系与利益的冲突和斗争在场域中运动,并且影响着场域本身结构和形式的变化。之后布尔迪厄将场域理论应用到传播学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电视场、媒介场等概念,将电视作为批判对象,分析了在特殊的场域中,权利与利益斗争转化为符号暴力之后对于受众的影响,提醒社会提防电视场与媒介场沦为场域支配力量的控制工具。

(三)社会化媒介场域的产生。所谓社会化媒介场域,即由各种具有交互性、连通性、社交性的社会化媒体所形成的网络空间,有着自身的独立逻辑与法则,并且在此空间聚集了政府、企业、媒体、意见领袖、网民群体等各种客观力量主体,各主体之间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而存在相互斗争、相互冲突的特征。社会化媒介场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场域,同时也是各力量主体斗争、博弈的空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社会化媒体对公众进行技术赋权,将原本牢牢掌握在国家、社会精英阶层手中的话语权、知情权、表达权重新分配,使得大众拥有意见表达和社会参与的可能与权利。

社会化媒介赋予了每个人表达权,传受合一与用户生产内容的趋势下内容消费者的地位崛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界限发生内爆,场域内不同角色的地位较传统媒体时代发生转变。社会化媒介场域结构在各种客观力量的对立与冲突中历史地、持续地建构,经济、政治、技术等场域影响和制约了这种结构的生成和变更。在此背景下,作为社会化场域的媒介从连接状态和控制形态两个层面重构了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关系与地位。社会发展的所有要素中,人与人的连接是核心要素。人是社会化的动物,总是需要一定的社会连接。“不同时期的不同连接模式,在不同方向上满足了人们的社会关系需求。”不同的媒介通过不同的连接方式构建社会的发展状态。而媒介的发展史可以看作一段技术与身体纠缠的历史,人类先是追求将身体从传播实践中抽离,进而又怀念身体在传播活动中的卷入。因此,从控制状态维度来看,不同的媒介又通过塑造不同的“技术-身体”关系,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构建着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关系。

社会化场域媒介对于媒介概念的再定义 

社会化媒介作为基于用户需求为核心的平台,以个体社会关系为纽带,社会化媒介中内容的生产与消费,权利互动、关系重叠与身份的流通共同构成了社会化媒介场域。人、技术、权利、资本等传播要素之于“媒介”不是宰制和被宰制的关系,而是互相嵌合与流动的。综上,本研究认为目前的“媒介”作为一种社会化场域重构了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关系与地位,根据连接状态与控制形态的不同,可以将不同的媒介划分为四个类型。

(一)个人控制取向的单一连接媒介。在文字等表意符号出现之前,人们主要是通过动作、表情、口语等身体语言传递信息,传受双方处于相同的时空之中,以相似的文化背景、生活经历为基础,接收、处理对方传递的信息,信息意义与身体语言及传播场景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此种传播生态下,个体可以通过对方的身体语言,与其即时进行反馈互动,进而及时调整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以保证传播活动的有效性和质量。此类媒介作为一种身体化的工具,其发挥作用必须要求传播者的身体进行全程互动参与。由于主要适用于人际传播及小范围的群体传播,呈现出比较单一的连接状态。

(二)社会控制取向的复合连接媒介。在以生物学意义上的身体为媒介参与传播的过程中,身体既保证了传播活动的真诚性和有效性,但也限制了传播范围的扩大和时效性的提高。因此,人类为突破生理局限,开始将造纸术、印刷术、无线电技术、晶体管技术等应用到传播领域,创造出纸质出版物、广播、电视等新的媒介形态,它们使“肉体不在场”的传播成为现实。媒介技术物进入传播实践中,成为直接与人建立联系的传播参与者。这些媒介以视觉、听觉符号代替了身体语言,传受双方的身体无需在场便可以实现信息传播。此类媒介的发明与普及解放了人的身体,提高了信息的流动性,使信息得以跨越时空局限出现在公众面前,这一技术进步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传播者可以在全社会范围进行大规模的信息传播,个体需要接触并处理的信息量激增,催生了新的信息技术生产行业,实现了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关系构建。

(三)个人控制取向的复合连接媒介。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为基础,如今信息传播活动的主要阵地,已经基本从报纸、广播、电视等单一媒介转移到了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整合媒体平台,这些平台涵盖文字、声音、影像、3D动画等多种传播形式,在保留了各类传播介质原有特性的同时,也生成了独属整合平台的新特性,有学者称这类整合多种传播介质的媒介为“元媒介”,即“作为媒介的媒介”。以“元媒介”为主要形态的传播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活动呈现出更多“身体媒介”时代的属性。传播者虽未重归“肉体在场”,但此类媒介功能的实现依然建立在身体系统所具有的互动反馈能力基础上,传播者需要根据信息及时调节、平衡自身行为,肉体虽依旧隐退,但已经在传播活动中发挥了其作为完整的动态平衡系统的作用。因此,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一代媒介重新实现了技术对于个人身体的控制,个体通过不断的技术与身体互动行为处理着海量的社会信息。

(四)社会控制取向的单一连接媒介。生物量子芯片、VR/AR、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成熟,又将重构现有的传播方式和媒介形态。脑机接口、生物量子芯片等,将媒介技术物对人肢体功能的延伸扩展到神经系统的延伸,人的“技术身体”成为独立而又功能强大的媒介,它将集信息收集器、存储器、处理器、播放器于一身,可以实现信息的直接收集、储存、回放、传递、分析,无需借助外在设备。而且,全息技术、触觉反馈技术等将会把身体在场感进一步真实化,使人类既能突破时空限制,又能重获“身体媒介”时代的传播体验。但是,机器本身无法脱离个人控制进行独立的媒介传播,未来的新媒介将会逐步走向“人机结合”的发展方向。机器为人类提供肢体功能延伸以及场景构建,人类必须保证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管理自己的感官,控制信息的接触、储存、读取、传播等行为,能够决定自己是否以“技术身体”参与传播实践。在此基础上的信息传播可以实现针对传播者个人的个性化传播场景与互动定制,传播活动将越来越变得“私人化”。

结语 

本研究认为,目前的“媒介”作为一种社会化场域重构了个人与社会的权利关系与地位,根据连接状态与控制形态的不同,可以将不同的媒介划分为个人控制取向的单一连接媒介、社会控制取向的复合连接媒介、个人控制取向的复合连接媒介、社会控制取向的单一连接媒介。根据媒介发展历史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在目前的社会化媒介场域中,作为主流传播形态的网络传播以一种个人控制取向的复合连接模式构建着网络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与社会权利格局。未来智媒时代的媒介将借助5G、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朝着相反的社会控制取向的单一连接模式发展,逐渐实现“人机融合”的用户个性化媒介使用场景,逐渐呈现出更加明显的个性化以及社会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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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