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依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的政策,为加强经济媒体专业队伍建设,稳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会员媒体对职称评定的合理需求,协会与人社部授权具有新闻系列职称评审资质的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联系合作,成立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职称工作站,主要负责向有评职称需求的会员单位部署职称申报工作和程序,开展申报材料的接收、前期审查、建档、申报工作;协助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复查、评审及培训等相关工作。
根据《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印发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人才评价〔2024〕10号)、《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协会工作站2024年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人才评价〔2024〕11号 )等相关要求,2024年国网新闻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申报者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站(http://www.cphr.com.cn),进入“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认定专栏”(以下简称“认定专栏”)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及设置个人登录密码。网上注册时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二)信息填报
申报者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照“认定专栏”信息填报页面所提示的各项要求正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三)数据提交
在数据填报无误后,申报者通过“提交数据至申报单位”功能将数据提交至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职称工作站。
(四)准备初审资料
申报者提交数据后,应在“认定专栏”中打印《职称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2份、《申报职称公示表》和《材料清单》各1份,连同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合并装入档案袋,并将材料清单贴在档案袋上,形成全套纸质材料,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原件报送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按照《细则》第十条中关于单位审核的要求,对申报者提交的数据及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认定表》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盖章。
(一)申报者存档单位审核
由存档单位对申报者基本情况(《认定表》中表1、表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认定表》表9“存档单位或协会工作站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如申报者存档单位因故不能履行申报审核手续,则由协会工作站对申报者基本情况(《认定表》中表1、表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认定表》表9“存档单位或协会工作站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
申报者将经存档单位审核盖章的《认定表》连同《公示表》和《材料清单》以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者自行撰写,无固定模板)1份,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本人所在单位审查。
所在单位确认申报者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具备“基本资历”后,在复印件加盖审查章后将原件退还申报者,并在《认定表》表10“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公示表》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装入贴有《材料清单》的档案袋,并于2024年6月13日前报送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工作站审核。
三、协会工作站审核
协会工作站收到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后,登录“认定专栏”中“单位用户审查入口”,对照申报者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数据与申报材料一致并具备“基本资历”后,在《认定表》表11“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然后将《认定表》第6页(表9-11)彩色扫描,通过“上传单位审核意见扫描件”功能上传至系统中。协会工作站应在2024年7月3日之前完成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者数据提交至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纸质材料由协会工作站留存备查。
申报者应于7月17日后登录“认定专栏”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申报者按照系统提示,在7月26日前通过支付宝或农业银行平台网上支付评审费。
四、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组织评审
评审工作拟于8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从评委专家库中抽调评委组成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委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审阅申报材料,依据认定标准进行网上投票。申报者经认定委员会投票,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为评审通过。
五、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将于“认定专栏”中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国网人才中心将取消申报者当年度的考核认定结果,并视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六、发文认定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以函告的形式将职称考核认定结果通知到协会工作站,并为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资格的申报者制作《职称证书》。协会工作站可登录“单位用户审查入口”,打印通过人员的《职称认定表》第7页(表12-13)与前页合并装订,并为其办理后续存档的相关事项。
七、费用缴纳
评审费200元/人·次,由申报者通过报名系统交纳。
八、其他事项
(一)职称计算时间。通过2024年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细则》规定,确保工作严谨、数据真实。
(三)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21〕70号)等要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将同步启动,申报者需通过电力人力资源网(http://www.cphr.com.cn)选择“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模块填报。填报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17日。如逾期未填报者请尽快补报。
1.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国家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和公司战略、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启发创新思维、提高综合素质。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2.学时要求
每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且必修公需科目不少于10学时、必修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年度学时可通过参加培训或其它形式折算获得,折算标准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职称认定前1年和评审前3年的继续教育年度总学时不达标的,无职称认定或评审申报资格。
学时折算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3378682、63386832
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010-63414552、63414899
3.补充继续教育学时
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现已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工作,有补充继续教育学时需求的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进行线上学习培训,登录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网站可查阅相关培训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1.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10-63414539/4540
2.“考核认定专栏”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3378682/63386832
(二)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职称工作站
联系人:王大朋
电话:010-83559057 15201102347
邮箱:bx83559057@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1409
特此通知。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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