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响应商务部、中宣部、网信办等19部门联合部署于今年10月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中关村数字媒体产业联盟等机构联合开展“我为诚信代言-2021中国新媒体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该活动紧扣“诚信兴商宣传月”“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的主题,在9月至12月期间,以线上线下互动结合的方式,展示短视频征集,大家谈诚信、大咖直播季、新媒体书画展、新媒体年度盛典等内容。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本次公益活动,制作或推荐提交1-2件以上作品,促进新媒体创新发展,提升社会责任。抖音、视频号等合作平台将为优秀作品进行流量推广,主办方为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宣传。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 中关村数字媒体产业联盟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我为诚信代言
二、活动时间:9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联合主办: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
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信息研究院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新媒体专业委员会
中关村数字媒体产业联盟
北京微电影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
中关村数字媒体产业联盟短视频专委会
中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新媒联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平台:抖音
四、活动内容
突出“我为诚信代言”主题——
1、可以用新颖的创意突出短视频内容,传播优秀传统文化、诚信文化,展现新时代新发展;
2、可以根据活动需求设立科技、品牌、生活、交通、文化、教育等相关诚信分主题;
3、可以配合“诚信兴商宣传月”,通过短视频新形态、新模式,讲好诚信案例故事;
4、可以选择代表性城市,通过短视频、直播、访谈等,弘扬城市的诚信文化,吸引社会及企业关注该城市;
5、可以通过商会协会讲好行业的诚信故事,推动诚信兴商、诚信兴会。
五、作品要求及参加规则
(一)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有特色,富含象征意义,能体现“我为诚信代言”的主题,时长15秒至5分钟;
2、作品拍摄使用专业摄像机、DV、单反、手机均可,要求影像清晰;
3、参加作品坚持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组委会拥有参与作品的使用版权。所有参加作品,组委会及主办和承办方可以通过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推广和传播,包括根据活动需要进行剪辑等。参与作者将作品提交活动之日起,即认同由组委会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将其提交的作品进行传播。
(二)作品展播:
作品展播:参与作品在抖音、视频号上进行展播,对优秀作品抖音、视频号将给予流量推广支持。 形象展示:同时在活动官方平台对参与者的抖音号或视频号进行代言人形象展示。
(三)数据统计:
1、短视频平台数据:根据展播作品的“点赞数”+“转发数”+“评论数”等进行数据统计;
2、活动官网平台数据:对参与者在活动官方平台上的抖音号或视频号代言人形象展示的点赞数进行统计;
3、组委会专业数据:组委会邀请新媒体短视频及相关领域专家根据前了两项数据基础进行内容及专业数据统计。
(四)荣誉证书:
组委会对优秀作品、优秀组织单位等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宣传推广等。
六、参加对象与参与方式
(一)参加对象与形式:
1、各会员单位直接作品参与。
2、会员单位推荐企事业单位、企业家、自媒体、个人等作品参与。
3、会员单位联合地方部门或行业共同参与(可根据会员需要设立地方或行业专题活动),共同组织作品参与。
(二)作品提交及参与方式:
1、作品提交与发布:作者在抖音或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上拍摄或上传作品,在作品标题中一定要加“#2021我为诚信代言#”并@新媒联盟传媒 等;
2、形象展示:在活动官方平台(2021hd.zdxcredit.com及微信小程序)报名注册,上传创作者的抖音号或视频号,进行点赞与形象展示。
3、活动平台:抖音、视频号作为本次活动作品发布的主平台,优秀作品短视频平台给予流量推广支持。微博、微信及主流经济媒体进行活动发布及宣传推广。
4、本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展播、宣传等任何费用;
5、组委会对本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晓桃18519804009
王大朋15201102347
电 话:010-83559057(传真)
邮 箱:bx83559057@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1409
中关村联盟(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俊彤 孙铁 张一凡 欧阳巨星
电 话:010-62122799
邮 箱:705820477@qq.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花园东巷29号城市空间1921文化产业园三号楼四层(“我为诚信代言”短视频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盖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