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 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2021年9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时强调,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随后的70余天内,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9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敲定,个人投资者准入资金门槛为50万元;11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基本制度框架搭建完成;11月12日,开市涉及的技术系统已完成改造升级……11月15日,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首批81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集体上市。
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运行首月,市场合计成交478.97亿元,日均成交量较新三板精选层期间增加3.07倍;上市公司年化换手率达497.93%,与沪深交易所各板块整体差距不断缩小,与上交所主板较为接近;11只新股集体上涨,平均涨幅接近111%。此外,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企业和在辅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后备企业储备资源充足。
点评
田轩(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年,中国经济稳中有进,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资本市场凭借在改革中锻造出的强大韧性,书写出助力经济发展的中国范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成立,便是最好的诠释之一。
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北交所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从2021年9月2日提出设立到11月15日正式开市,仅75天时间,“北交所速度”充分体现出资本市场将注册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坚定意志与效率以及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动力的急迫性。
在改革中前进,在开放中成长,速度并非北交所的唯一亮点,北交所顺利开市并平稳运行,成为构筑中国资本市场韧性的重要一步。在科创板增量改革与创业板存量改革的经验加持下,北交所将连同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沪深交易所形成互联互通、错位发展的格局,补齐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短板,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助力构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体系。
温度,是北交所为2021年中国资本市场增色的另一关键词。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包容与支持,是北交所“温度”的内核所在:供给端,使用新标准统筹市值与财务标准;需求端,降低投资者门槛与把控风险“张弛有度”,培育优质、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事实也证明,北交所开市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启了注入金融活水的另一个阀门。开市首月,北交所累计成交额478.97亿元,日均成交量较此前精选层增加3.07倍,市场成交活跃度提升。从市值上看,截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交所82家上市企业总市值2693.2亿元,其中超过91%的北交所个股市值在50亿元以下,充分体现出北交所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更值得一提的是,北交所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始显现:北交所开市后,创新层、基础层在其带动下活跃度得到显著改善,日均成交总额较北交所宣布设立之前增长1.83倍。
自2018年开始,注册制改革便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最核心的主题词。在这一发展脉络下应运而生的北交所,必然成为注册制全板块化推行组合拳中的重要一环。
重任在肩,北交所前行的道路依然面临不少的挑战。未来,北交所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定位,在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形成差异化发展的格局下,优化发行机制、完善交易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服务。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的指引下,北交所将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助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2、A股IPO数量和融资额双创历史新高 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2021年以来,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保持活跃,上市新股数量和IPO募资金额双双创下历史新高。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首发上市日计算,2021年共计524家企业成功IPO(含北交所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合计5426.43亿元,分别较2020年全年增长19.91%、12.92%,其中,402家企业IPO以注册制方式发行,募集资金3579.13亿元。分行业看,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医药生物、机械设备、电子行业IPO募资总额居前三位。此外,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金额达9251亿元,可转债融资达到2783亿元,均高于2020年的水平。
目前,我国A股市场总市值和债券市场托管总额均已位列全球第二,商品期货交易额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为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点评
王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市场融资规模稳步增长甚至迭创新高,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近两年的一个显著特征,特别是2021年,A股市场新股首次发行(IPO)数量和筹资金额双双创出历史新高,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的IPO融资规模均位居全球前五,充分显示我国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有效发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质效持续提升。
融资功能有效发挥,是资本市场深化基础制度改革、优化要素资源有效配置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步伐持续加快,多项标志性的基础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特别是随着科创板的设立及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并实施注册制,我国资本市场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一系列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得到进一步夯实并不断创新,市场体系持续完善,有效激发了资本市场活力与潜力。
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从2021年IPO看,其中近70%的公司来自创业板和科创板,这一方面说明注册制改革给市场释放了巨大活力;另一方面显示资本市场对于创新创业、对于“硬科技”支持力度之大。如果再加上新成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将进一步提升。
从融资结构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在过去几年显著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在股票市场融资额创新高的同时,我国债券市场的融资也显著增长,2020年共发行各类债券57.3万亿元,2021年全年债市融资规模依然保持高位。从人民银行发布的社融结构看,企业债券、政府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合计占比已经接近30%,显示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
展望未来,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背景下,进一步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各项功能,依然被各方寄予厚望。从资本市场自身发展看,走过30余年的历程,我国资本市场已经从稚嫩逐渐向成熟迈进,各项制度在持续完善,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已经稳步提升,尤其是股票发行注册制将全面实行,资本市场发展将翻开新的一页,在给市场带来制度性变革的同时,也对市场未来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这就需要继续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持续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市场法治建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市机制、加快投资端改革等。
3、康美药业被责令赔偿24.59亿元 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步伐加速
2021年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的5.2万名投资者共判获赔约24.59亿元,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资本市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功落地实施。2021年12月21日,该诉讼开始执行,5.2万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
2021年,相关各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并举,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共同为市场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全面加速推进: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对欺诈发行等四类犯罪大幅提高惩戒力度;5月11日,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落槌,这是自2020年7月《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国内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实践;7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同月,证监会规范稽查、处罚工作的首部专门性规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发布实施;9月,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二审维持原判,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以行政法规形式对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作了规定。
点评
陈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021年,我国立足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深化司法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在证券立法、司法、执法的整个制度层面,实现了良好的体系效应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为加快建设我国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一,坚持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如何立足中国实践、发现中国问题并寻求中国方案是我们不变的追求。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之举。它是在借鉴英美证券集团诉讼“明示退出、默示加入”原则的基础上,为克服域外集团诉讼由律师主导而普遍存在的滥诉弊端,创造性地以投保机构为抓手,通过公益维权组织来发动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民事诉讼。“康美药业案”的顺利审结,就充分展示了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的制度效能。而确立当事人履行承诺后证券监管部门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和解制度,也是在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特征以及证券监管机制的运行环境所作出的选择。这种新型行政执法方式和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一样,都是对全球资本市场历经实践检验且符合市场需求的制度设计加以本土化而作出的规范性安排,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立法智慧与制度自信。
其二,科学打造立体追责体系。2021年,我国资本市场全面进入“强责任时代”:一是通过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施,积极推进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瓶颈突破;二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三是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刑事惩戒力度。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者良性互动、齐头并进,共同推动我国对证券违法行为立体追责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凸显高效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整体效应,积极促成资本市场良好生态的形成。
其三,积极寻求立法执法司法的协同效应。2021年,从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落地,再到《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的出台等,都是从顶层设计与具体制度相结合的角度,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力求从证券违法行为责任设定到实施机制整个运行体系中获得解决问题的综合方案。同时,证券监管部门以法律责任措施与实施机制的协调为抓手,积极寻求在证券市场活动的各个环节之间实现统筹兼顾,尤其是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等部门与中国证监会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努力实现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各系统的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中获得更大的监管效能。
4、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
2021年4月6日,深交所主板正式与运行了17年的中小板合并,真爱美家、中农联合、华亚智能3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深市主板上市。这是继创业板深化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实施后,深交所又一项重大改革成功落地。至此,深交所形成了以主板和创业板为主体的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新发展格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
2021年2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正式启动两板合并工作。在两板合并过程中,深交所按照“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的总体思路,组织整合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运行模式,推动完成相关指数及基金产品适应性调整,顺利实施技术系统改造,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安排。
两板合并以来,深市主板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融资功能进一步优化,融资效率有所提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市主板共有上市公司1488家,较4月6日的1475家增加13家,汇聚了大量竞争性领域领军或龙头企业,产业链生态更加完整,总市值超过25万亿元;创业板上市公司1090家,总市值14万亿元。
点评
赵锡军(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
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是2021年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重大事件,也是最近两年中国证券市场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的组成部分,响应了新发展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金融的新需求,在服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方面成效显著。
通过这次两个板块的合并改革,深交所形成了以主板和创业板为主体的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新格局。合并后深交所的功能更加完整、定位更加明确。主板重点支持相对成熟的企业融资发展;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突出“三创”“四新”。新的定位更加突出了深交所服务于高质量发展、服务于战略转型、服务于创新驱动的新理念和新思路,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新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自两年前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引入注册制,到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并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再到建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经过这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我国证券市场形成了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服务的力度也越来越向纵深发展,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别是对处于融资链条前段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的服务能力有了极大提升。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持续优化,市场机制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动力进一步增强,效率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也越来越凸显。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各层次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逐步理顺和完善股权在市场各层次之间的流通和转移机制,实现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优胜劣汰和资本资源的市场化最优分配。
5、债市多份重磅制度规则发布 市场基础制度渐趋完善
继前一年多项重要制度规则落地,2021年债券市场再次迎来多份重磅文件。2021年8月6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8月11日,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1号》,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2021年8月18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拓展高水平开放10个方面,对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此外,中办、国办2021年7月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强调,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重点打击欺诈发行债券、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不断优化债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
点评
杨爱斌(鹏扬基金总经理)
我国债券市场在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市场发展历史还不长、发展速度也比较快,债券市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和完备性相对不足,因此,市场各方对扩大基础制度供给存在迫切需求。
高质量做好债券市场法制完善工作,推动提高债券市场法治化水平,是实现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制度保障,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回顾2021年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完善工作,在打击违法活动、规范评级行业、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改革发展等领域都有重磅制度颁布落地。这些制度的发布,凝聚了司法机关、行政监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合力,直击债券市场的深层次主要矛盾,为市场主体树立了更加稳定的预期,为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牢了制度篱笆,为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保驾护航,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保障。
债券违约增多是近年来多项重要制度发布的背景之一。债券违约是债市发展当中打破刚性兑付的一种现象,可以形成债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但在此过程中,要高度警惕违约企业发生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甚至是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笔者作为服务于广大委托人、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的资产管理从业者,非常乐见法制完善取得积极成效,并期待更多配套措施的出台与执行,让债市在法制框架下稳健运行。展望未来,我国债券市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继续朝着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前进。
6、债券通“南向通”上线运行 市场双向开放再上新台阶
2021年9月24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即债券通“南向通”)正式上线运行,这是两地金融市场进一步互联互通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债券通“南向通”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南向通”首个交易日共有40余家内地机构投资者与11家香港做市商达成了150余笔债券交易,成交金额约合人民币40亿元,涵盖了香港市场的主要债券品种。
2021年10月29日,全球指数编制公司富时罗素公司正式将中国国债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权重为5.25%,分36个月逐步纳入。至此,全球三大主流债券指数均将中国债券纳入,显示出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不断增强。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步伐也不断加速。截至2021年11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93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3.4%,共有1010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
点评
程实(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董事总经理)
债券通“北向通”开通4年多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债市的发展,国际认可度和吸引力显著提高,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债券从开通前的约8000亿元,大幅上升至2021年11月末的3.93万亿元。在债券通“北向通”平稳高效发展以及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的背景下,债券通“南向通”于2021年9月24日上线运行,标志着两地债券市场实现双向开放,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翻开了新的一页。
值得注意的是,债券通“北向通”在2017年开通后,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以满足市场需求,显著推动了境内债券市场发展,成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渠道,并助力境内债券市场国际化步伐提速。全球三大主流债券指数先后将中国债券纳入,不仅为中国债市带来大量资金,还为内地债市引入了更多层次的投资者及更多元化的投资策略。
相对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债券通“南向通”将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便利的渠道投资境外债市,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机制。在“沪深港通”和“跨境理财通”之后,股票、债券、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达到全面互通。未来的互联互通安排有望逐步完善和深化,将进一步健全人民币的回流机制,增加人民币在全球投资中的使用,助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对于香港来说,债券通“南向通”的开通,有助于引入增量资金,提升市场成交额,激活香港债券市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吸引更多发行主体来港发债,更好发挥全球范围内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此前,深圳市政府首次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也标志着香港和内地的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未来,香港将与内地在绿色债券等议题上深化合作,债券市场双向互通将有力推动香港和内地债券市场发展。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同时,我国无风险利率明显高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国际投资者对国内债券的配置需求迫切。互联互通措施的完善,进一步开放了国际投资者进入内地资本市场的大门,也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境外债券提供了渠道,为全球资产配置打开新格局。在港流通的债券除了币种较多元化外,发行主体也较多样化。目前,内地外汇存款规模已达到1万亿美元,债券通“南向通”的开通,可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7、广州期货交易所揭牌 我国期货市场建设不断深化
2021年4月19日,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国碳期货市场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首只产品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2021年,我国期货市场建设不断深化。从市场广度和多元化程度来看,广州期货交易所是我国境内第5家期货交易所,与其他4家交易所形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关系;同时,我国场内期货期权品种达94个,交易所场外市场建设持续推进,仓单交易、商品互换、基差交易等场外业务模式不断丰富,越来越多产业客户和机构投资者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产。从全年成交统计情况看,以单边计算,2021年1月至12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7514.03百万手,累计成交额为581.2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13%和32.84%。
点评
朱斌(南华期货副总经理)
2021年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稳健,在国内外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下,我国的期货市场不断创新开放,大力推动品种和工具创新,不断完善产品体系。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为例,广期所是中国第5家期货交易所,这也展现出中国对期货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姿态。尽管广期所目前还没有上市新品种,但是它对未来新品种的规划较为清晰,未来两年的创新品种可能会涉及绿色发展,大宗商品指数类以及具有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的大宗商品板块等,这将极大丰富我国期货市场的品种。
其中,广期所的碳排放权期货对于期货市场而言,将是一个非常有现代意义的新增期货品种。因为碳排放权期货,既不是纯粹的商品期货,也不是纯粹的金融期货,它是一类由人为设计出来的交易产品,并具有未来主流绿色经济特点的产品。它把衍生品带入了绿色经济的领域,对期货市场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绿色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碳排放权期货可以服务于绿色经济的风险管理,让各个产业链的使用者获得更多收益。另外,碳排放权的期权也值得期待。
2021年中国期货市场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规模体量持续增长,市场建设不断深化。数据显示,中国期货市场保证金大幅增加,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我们认为有以下四点原因:第一,整个大宗商品市场自2020年疫情发生以后出现了巨幅波动,在这种情况下,产业链企业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对大宗商品的避险需求,这是产业企业进入期货市场最大的推动力;第二,随着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衍生品市场迎来了机构投资者;第三,互联网的发展便利了普通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第四,随着产品品种体系的不断丰富,每一个新品种产品上市,都会引来相应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
同时,越来越多产业客户和机构投资者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配置资产,且投资者机构化趋势明显。这个现象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避险功能,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有助于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价格”,促进期货市场进一步创新发展。
8、国内首单用于森林碳汇的碳中和债券发行 绿色债券服务“双碳”目标质效提升
2021年9月2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向全球投资者成功发行国内首单用于森林碳汇的碳中和债券36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期,发行利率为2%,认购倍率为8.61倍,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造林及再造林等森林碳汇项目的贷款投放。本次发行得到了境内外投资者的积极认购,其中,14家境外机构通过“债券通”参与投标。同时,农发行积极参与债券市场改革创新,此次发行同步通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8家承办银行发行柜台债券,满足居民个人合理投资需求,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动绿债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自2016年发行首单绿色金融债券以来,农发行已累计发行包括支持长江大保护等经公开认证的绿色主题债券756.2亿元人民币、5亿欧元。农发行在《关于打造“绿色银行”特色品牌高质量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十四五”时期,要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探索系统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路径,从资产、负债、自身运营三个层面打造“绿色银行”品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点评
朱庆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总会计师)
为落实我国关于“双碳”工作的相关部署,2021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向全球投资者成功发行国内首单用于森林碳汇的碳中和债券36亿元。此次发行的债券支持项目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求并经中节能衡准公司认证,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且首次采用《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分类指南》(T/CSTE 0061—2021)标准,募集资金将用于林业绿化面积提高、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土壤保育、固碳释氧和空气净化,提升碳汇效应。
此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我国自主编制的气候投融资标准《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分类指南》已经进入应用阶段。长期以来,国内资本市场缺乏对应对气候变化项目的明确定义,也缺少相应的评估方法和工具。为此,以我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引领,基于气候科学的相关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研究提出了《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分类指南》。该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助于解决投资者实际投资应用的问题,更有助于发挥示范和引领的作用,推动我国经济的低碳转型。同时,标准推出后也希望更多的金融机构积极应用《气候投融资支持项目分类指南》,在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的意见。作为支持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探索利用金融手段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国内首单用于森林碳汇的碳中和债券的发行,充分体现出农发行在助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固碳减排中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责任担当,同时,扩大了碳中和债券的类型和支持的领域,对资本市场进一步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意义。
9、银行间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 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再出实招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安排,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2021年9月6日同步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交易的“一带一路”货币对进一步扩展至17个。推出4个月以来,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累计成交10.5亿元人民币(约合2.3万亿印尼卢比,数据截至2021年12月末),增进了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汇兑成本,更好地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此次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的过程中,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挥了枢纽作用,与人民银行杭州中支通力合作,协调印尼、境内中外资等多方机构,既遵循了当前外汇管理政策原则,又实现了业务创新突破:一是引入两国央行认定的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实现中印尼流动性的连通和跨境资金清算;二是首次在区域交易中支持衍生品,实现外汇产品全覆盖,满足汇率风险管理需求;三是引入多家境外主体参与交易,20家参与机构中有12家是印尼当地银行,提升了我国对外开放水平。
点评
杨瑞琪(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环球金融部主管)
回顾2021年,“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东盟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乃至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活力。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积极抓住历史机遇,经过一年的双边磋商,于2021年9月6日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LCS),即鼓励中国和印尼的双边贸易多用人民币或者印尼卢比结算。
在此框架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CNY/IDR)区域交易。有8家中国境内银行和12家印尼境内银行获两国央行批准,成为人民币对印尼卢比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获批银行可以在LCS框架下,为中国及印尼的双边经贸及投资提供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即期、远期外汇风险对冲及外汇掉期和货币互换服务。该举措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着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成果,对于夯实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外汇市场直接交易的形成,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组织、多家银行协同合作的成果,并有多项创新。印尼本土的银行和中国境内的银行在CFETS平台达成银行间交易,同时,印尼卢比不需要离开印尼,在其国内直接达成清算,这是一项创新。中国和印尼的企业可以在两国各自开立印尼卢比和人民币SNA账户,此举既满足了印尼卢比监管要求,也达到了简化外汇风险对冲手续、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
近年来,中国和印尼的双边贸易增长较快,但其中使用人民币或者印尼卢比本币结算市场份额有待提高,所以,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双边本币结算市场前景广阔。同时,人民币对印尼卢比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成功,也为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双边本币结算,作出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总之,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交易,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与印尼卢比在两国贸易和投资结算中的使用,进一步带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和RCEP国家货币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区域货币融通,有效帮助实体经济和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和汇兑成本,缩减外汇风险对冲的流程和时间,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作出贡献。值得注意的是,RCEP已于2022年1月生效,中国将推进与更多国家的双边自贸协定谈判,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此,中国也将继续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扩大人民币、东南亚国家货币及RCEP国家货币在双边贸易、国际结算、直接投资、跨境融资中的使用。
10、基础设施公募REITs正式上市 助力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2021年6月21日,沪深交易所首批9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正式上市交易,标志着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进程迎来重要里程碑。此后,公募REITs试点步伐持续加速,同年7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区域扩展到全国范围,试点行业新增能源基础设施、停车场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利设施、自然文化遗产和5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2021年12月中旬,华夏越秀高速REITs、建信中关村REITs先后上市;2021年12月30日,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申报,成为2021年上报交易所的第15只公募REITs,也是我国申报的首单清洁能源REITs项目;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关工作。
从底层资产来看,前两批已上市的公募REITs项目涵盖收费公路、产业园、仓储物流和污水处理等主流基础设施类型;从市场表现来看,截至2021年底,11只已上市公募REITs平均涨幅达25.5%。目前,多只公募REITs已发布分红公告。
点评
慈颜谊(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组负责人、董事总经理)
2021年是基础设施REITs上市元年,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REITs是国际资本市场的成熟产品,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全球不动产领域盘活存量、拓展权益融资、提升运营效率的重要金融方式。近20年来,国内监管部门、学术界、产业界、金融界持续探索在中国推出REITs的实现路径,并在2021年迈出关键性一步。2021年共有11单试点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探索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创新、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拓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本金来源。REITs立足于真实权益属性,围绕具备合理收益的成熟资产开展资本金融资并脱钩主体信用,有助于改善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中高度依赖财政、资本金匹配不足的问题;二是激活重资产公开交易的金融场景,畅通投融资良性循环。基础设施行业投资周期长、资产可交易性差。REITs平台的搭建打通了资金退出渠道,并形成公开透明的交易价格,畅通了老资产连接新投资的脉络;三是探索基础设施运营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提升效率。REITs公开发行上市后,持续受到资本市场机制约束,可分配现金直接影响基金价格表现,对拥有REITs平台的原始权益人而言,会带来潜在压力、催生运营改革。REITs试点对宏观资产回报率的提升具有一定探索意义;四是推广基于现金分红的权益投资理念,创新资产配置品类。REITs底层资产现金流需要“应分尽分”,是其权益估值、交易定价的核心逻辑。REITs试点推出,为偏好稳定现金收益的投资者以及广大居民提供了新的资产配置选择。
2021年的11单基础设施REITs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表现良好,换手率高于海外市场,一方面是因为试点项目优中选优、基本面扎实,运营管理人普遍为行业龙头、信誉度高;另一方面是项目供给偏少,具备稀缺性。长期看,基础设施REITs价格应当收敛于底层资产估值中枢。
基础设施REITs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展望2022年,我们认为基础设施REITs或会出现以下新变化、新气象:一是稳步扩容、资产更丰富。保障性租赁住房、清洁能源、数据中心等新资产领域,将有望逐步开展试点;二是制度逐步完善。在所得税、国资产权转让等前期市场关注度比较高的领域,或将有一定完善;三是审核逐步优化。尤其在高速公路、产业园等领域,审核经验已有积累,但相应也会面临项目之间的竞争;四是扩募探索起步。总之,REITs市场建设仍需行稳致远,各方需凝聚共识、大胆探索、小心求证,继续稳妥推进当前的试点工作,实现长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